RR16 新《安全生产法》之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根据新版《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按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在新版《安全生产法》中一方面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生产安全事故处罚金额由现行法规定的 20 万元至 2000 万元,提高至 30 万元至 1 亿元;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 30% 至 80% ,提高至 40% 至 100% 。同时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